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中文XML论坛 - 专业的XML技术讨论区 (http://bbs.xml.org.cn/index.asp) -- 『 XML基础 』 (http://bbs.xml.org.cn/list.asp?boardid=1) ---- 一个文章的代码我觉得不对,你们也看看 (http://bbs.xml.org.cn/dispbbs.asp?boardid=1&rootid=&id=5289) |
-- 作者:javaper -- 发布时间:1/22/2004 11:02:00 PM -- 一个文章的代码我觉得不对,你们也看看 <?xml version = "1.0" encoding="GB2312" standalone = "yes"?> <!DOCTYPE CONTACTS [ <!ELEMENT 联系人列表 ANY> <!ELEMENT 联系人(姓名|电话|EMAIL|#PCDATA)*> <!ELEMENT 姓名(#PCDATA)> <!ELEMENT 电话(#PCDATA)> <!ELEMENT EMAIL(#PCDATA)> ]> <联系人列表> <联系人> <姓名>张三</姓名> <电话>(010)62345678</电话> <EMAIL>zhang@aaa.com</EMAIL> 这是关于张三的信息 </联系人> </联系人列表> 不是在姓名,电话,EMAIL,#PCDATA中只能任选一个吗?(因为有中间都有|); |
-- 作者:admin -- 发布时间:1/22/2004 11:36:00 PM -- <!ELEMENT 联系人(姓名|电话|EMAIL|#PCDATA)*> 这句话的意思是 : 联系人元素可以包含0个或多个下列元素的[face=黑体]组合[/face]. 也就是说;可以包含n(n>=0)个子元素.对于每个子元素,它可以是姓名|电话|EMAIL|#PCDATA中的任一个. |
-- 作者:javaper -- 发布时间:1/24/2004 3:11:00 PM -- 照你说的,那上面的代码是对的,是不是啊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1-24 15:14:02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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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作者:admin -- 发布时间:1/24/2004 3:50:00 PM -- 恩。。是对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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