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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  作者:潘一丁
--  发布时间:9/24/2012 6:34:00 PM

--  钓鱼岛问题的冷思考之四--两个主仆醉汉之间的“博弈”
记得当年的相声大师侯宝林,有一段脍炙人口的著名相声段子“醉酒”,描写两个一起喝醉了酒的人,都认为自己没有醉,而互相打起赌来。其中一位掏出一个手电筒,打开开关后出现一根光柱,然后竖起来放在桌上,对另一位说『你敢不敢从顺着这根柱子爬上去?』而另一位回答说『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,要是我真的爬上去,半当中你一关电门,我岂不是就从半空中掉下来了?』

现在,如果拿来跟中国民众跟自己政府之间,在对待“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”上的表现作对比,就不难产生“何其相似乃尔”的联想了。

不过,“主权不容分享”早就是国际间约定俗成的原则惯例,历史上也从来没有“主权共享”的先例。所以理论上“钓鱼岛问题”就只有一个“强行夺回”(如英国用武力夺回福克兰群岛)或“被迫放弃”(如中国放弃琉球群岛或外蒙古)。而所谓的“谈判”说白了,就是在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”的共识基础上,拿政治、经济甚至另外一个“主权”(如中俄谈判中的部分黑瞎子岛)来进行双方都“愿买愿卖”的交易罢了。所以中国的政府(公仆)和民众(主人)的“主仆之间”,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,一起冷静地、靠中国文化提供的、包括兵法策略在内的智慧,找到解决问题的“上策”来。而如果不是现在包括读书人精英在内的大多数中国人,对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“弃如敝履”,甚至在主仆之间,都一心热衷于连日本人都看不起的“窝里斗”的话。这本来是完全可能的。

其实钓鱼岛就好像是外面马路上,坐落在家门口路边上的一块石头,从祖辈盖这座房子起,就理所当然地、将其当成自己家所有,只是因为这样的石头很多,所以放在那里不当一回事,更没有刻意向四邻“昭告天下”。而隔壁占地狭小、拥挤,所以惜地如宝的小人邻居(日本),虽然早已垂涎欲滴地觊觎多时,只是当年因自己的落后而自惭形秽,明里暗里一心要拜中国邻居为师(可惜只学到一点“小人之道”)。而当时钓鱼岛的潜在价值也没有显现出来。所以只是处心积虑地,不断从暗中筹谋将这块石头“据为己有”的诡计。直到今天,中国因为发现石头本身及其周围宝藏的价值,而打消当年领袖的“放弃”之意、开始重视起来时,却已经被早有预谋的日本邻居,抢得了先手,宣布已从一个曾经在这块石头上捡过鸟粪、并坐过一会儿的“拾荒者”手中,以“非法销赃”的方式“买”下,而将其“归自己所有”,成了岂有此理的天大荒唐。要是按此逻辑,根据当年秦始皇,花银子派徐福带人到日本留下的“人种”,日本就应该“属于中国”了!

所以作为石头(钓鱼岛)主人的中国人,本应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。跟替自己办事的仆人(政府)一起好好商量一下,设法找到一个,让自己为此必须付出的损失代价最小(但绝不可能没有)的方案来。在明确由主人承担后果责任的前提下,交由仆人去大胆执行。

但是不幸的是,今天一部分急火攻心的主人,不顾自己的身份和主仆之间职责的分工,非要自己赤手空拳地爬上石头、跟已经做好准备的无赖邻居一较高低,当然只有一个灰溜溜地被挤下来而“丢份失格”的结果(如香港保钓船“启丰二号”的遭遇)。回来后又只知道一味在自己的院子里发脾气,冲着仆人大吼大叫,甚至靠摔自己家的碗、砸自己家的锅来“消气”或跟仆人过不去、对着干(如掀翻、焚烧警车,肆意破坏公共财产等)。却不知道院子外面,有人“正中下怀”地偷着乐呢。更何况对仆人而言,反正东西摔坏了还得主人自己掏钱去买。说不定按照今日商场的“潜规则”,自己还可以得点额外的“现金回扣”,又何乐不为呢。真是“天知、地知、旁观者知,只有大众皇帝自己不知”。还煞有其事地跟在读书人精英后面,津津乐道地跟自己的仆人,玩起了时髦的所谓“博弈”来,完全违背了传统文化“家和万事兴”的祖训。难怪连菲律宾、越南之类的周边小闹们,都想来趁火打劫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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